時事速覽 × 申論擬答・民法概要・第 17 題
分管契約能否拘束受讓人
時事背景
聯合報2026/9/19報導:新竹縣一處百年聚落,林姓等22名共有人訴請占用共有土地的陳姓等人拆除宗祠、三合院及住宅共10棟建物。被告主張聚落存在數十年、共有人各自繳納地價稅,「應已形成默示分管契約」;新竹地院調閱資料發現,建屋當時土地有13名共有人,僅取得其中7人同意,認為其他共有人多年未表示反對,「只能證明過去未行使權利,不能因此直接推論大家已同意分管」,判決全數拆除、返還土地。
模擬試題
甲、乙共有一筆土地,於民國85年約定由甲使用東側部分並興建房屋,未辦理登記。民國110年,乙將應有部分賣給丙並完成移轉登記;丙買受時,甲的房屋已坐落東側多年。試問:(一)分管契約對丙有無拘束力?(二)丙訴請甲拆屋還地,是否有理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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