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事速覽 × 申論擬答・民法概要・第 2 題
贈與子女脫產的撤銷
時事背景
臺南地院2025/9/11判決(114年度訴字第1370號):債務人積欠約164萬元,卻將名下5筆土地持分贈與並過戶給女兒;法院認定其已陷於無資力,判決撤銷贈與之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,並命女兒塗銷移轉登記。
模擬試題
甲積欠乙200萬元未還,竟將名下唯一房地贈與並過戶予其子丙,丙嗣後又將房地出賣予不知情之丁並完成登記。試問:(一)乙得如何保全債權?(二)撤銷權之行使期間為何?(三)對丁有何效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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